阻梁游有担当 提司核有理据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今日时报评论员周武辉

昨天立法会爱国爱港议员集体退场,成功阻止了辱华候任议员梁颂恆、游蕙祯重新宣誓。梁、游在上周的宣誓就任仪式上,公然宣扬「港独」,刻意以「支那」读音侮辱国家和全体华人,至今仍死不悔改,拒绝认错,激起社会公愤,两人的言行明显违反基本法,亦触犯了香港《宣誓及声明条例》,从法理上讲已经失去了再做议员的资格。律政司前天已紧急就立会主席安排梁、游再次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完全是依法办事,体现特区政府捍卫法治尊严,彰显法治精神的担当,相信法庭也会依法依据,作出公正判决;而爱国爱港议员集体退场,力挡毫无悔意的「港独」辱华分子混入立法会,做法有理有据,维护公义,顺应民情,亦是有担当的体现。

梁、游借立会庄严的宣誓平台,粗言秽语,公然「播独」,修改誓词,言论辱国,事后却一副敢做不敢认的态度,百般狡辩、反口覆舌,各种拙劣表演,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简直把港人当成了傻子,视立会尊严和法治为无物,然而面对群情汹涌,两人毫无悔意,如此无赖无耻行径,公众看在眼里,怒在心头,社会上要求取消两人议员资格的呼声高涨。基本法第104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讲明,议员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就要承担离任或被取消其就任资格的后果。两人的言行已经严重抵触基本法,亦没有按既定程序宣读誓词,违法事实昭然,理应褫夺他们的立法会议员资格。

何况从梁、游的种种表现来看,是犯了错却扮不知错,根本视法律如无物,怎能期待这样的人会改过呢?爱国爱港议员集体退场阻止两人重新宣誓,是应有的一个基本态度表达,向全社会发出了正确信息,立法会不应是法外之地,不应是为所欲为的场合,更不应是「播独」的平台,绝不应成为姑息养奸之所;同时也反映了市民愤怒的诉求,不能容许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候任议员在毫无悔意下重新宣誓,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这是合乎法理情,为议会负责之举。

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同样是法理情俱足的正确行动。正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出,不单立法会议员,其他公职人员、法官和官员都要按基本法宣誓,属严肃宪制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落实及履行基本法,如发现履行时有问题,有责任采取适当法律行动,针对的是法律和宣誓问题,而非立法会内部运作问题。政府依法办事,不容违法者进入议会,体现了对基本法,对「一国两制」,对香港,对国家的担当,这是大是大非问题,无关「行政干预立法」。昨一项在网络发起的、超过2万人参与的调查显示,逾95%网友赞成政府寻求司法覆核,阻梁、游再宣誓,强大主流民意十分明确,民意昭昭,法律尊严不可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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