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作出了一个正确决定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立法会宣誓风波进一步发酵。昨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终于决定押后梁颂恆、游蕙祯二人再次宣誓,直到司法覆核作出最终裁决。无疑,这一决定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据,是对法治和立法会议事规则的尊重,亦是对汹涌民情的正面积极回应,有利于立法会在不违背《基本法》规定,维护法律尊严的情况下,回复正常运作,亦有利于略舒市民不满,助政局走向稳定,总之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尽管梁君彦面对不小压力,但其实作出此决定法理依据充分。根据《基本法》第72条第2项,立法会主席有确定立法会议程的权力;立法会议事规则19(1)条亦规定,立法会主席有责任确保行使的立法会议程权利不违反任何基本法条文。梁君彦的决定,既是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立法会主席的权力,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时,亦是审时度势的务实之举。一方面,押后宣誓可显示对正在进行中的司法覆核程序的尊重;另一方面,新届立法会复会将近一个月,但因宣誓风波而引发的系列争拗,令立法会的工作始终停滞,更遑论为市民的民生议题进行理性务实的讨论。此时决定押后梁游二人的宣誓,无疑有助于立法会尽早恢复常规运作。

反观反对派一方,无视梁、游二人的辱国言行,竟批评梁君彦的裁决是「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向建制派议员「逼宫」行为的「跪低」,这显然是不顾事实的蓄意政治抹黑。有目共睹,梁、游宣誓时的辱华言行,已经引起包括港人在内的全球华人公愤,但二人不仅始终拒绝道歉,反而变本加厉,前往台湾宣扬「港独」,勾结「台独」,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其言行已毫无疑问违反了《基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何来资格作中国香港特区的议员?就连曾投票支持这两人的市民都已悲哀表示「好失望」。梁、游已声名狼藉,人人喊打,而且政府已入稟法院,阻止二人再次宣誓。事实昭昭甚明,梁君彦昨天的决定是合理合法、合乎议事规则和尊重民情民意的正确决定。

然时至今日,仍有人指,要求剥夺梁游二人议员资格是「政治决定」,更有反对派不断以牵强的理由为二人辩护。显然,他们不愿承认梁游行为的恶劣实质和严重性,旨在维护其所谓阵营利益。事实上,正如特首梁振英昨所讲,同样的辱华言论如果发生在外国议会,恐怕早已演变成国家间的国际事件与政治风波;因此,此事如果处理不好,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带来重大及深远影响,包括影响中央对香港的看法,以及香港与内地人民的感情。的确,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关系到基本法能否得到真正落实,香港法治能否得到真正维护,香港的根本利益能否不受损害;而建制派议员的集体离场抗议行动,特区政府提出的紧急司法覆核,市民发出的要求取消梁、游议员资格的怒吼,都是对基本法和香港法治的维护,是对香港根本利益的维护。

今日时报评论员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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