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拟将亚太总部迁港 前提须汽车共乘合法化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5月29日

Uber拟将亚太总部迁港 前提须汽车共乘合法化【今日时报讯】记者邝伟轩报道:近年有Uber司机因非法载客取酬而被判罚款,变相扼杀行业发展,Uber香港区总经理锺志霆表示,香港在监管汽车共乘服务方面,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认为政府是时候研究立法规管汽车共乘。

Uber计划把亚太区总部由新加坡迁至香港。锺志霆指出,Uber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的前提,是港府立法规管汽车共乘服务,而法规的稳定性,将成为会否落实上述决定的关键。

锺志霆又指,虽然曾就规管汽车共乘与港府沟通及提交建议,但对方没有实质进展及回覆。锺志霆称,香港在汽车共乘服务监管方面一直停滞,导致公司在香港的投资,未能追上悉尼、纽约及新德里等国际城市;期望可与港府再次展开对话,落实立法规管相关服务。

若在港设总部会增聘人手

他期望,想藉香港打造成Uber亚太地区营运中心,服务台湾、日本及韩国等市场,而是次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计划,将会增聘多位包括法务、营销与技术等团队。

锺志霆表示,期望藉是次计划,与港府共同推动香港经济复苏,为香港带来投资及就业机会。对于Uber计划在全球大规模裁员,其中印度分部裁减四分一人手,锺志霆承认,作出上述决定,主要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目前业务已逐步恢复;香港业务发展良好,对在香港的发展前景仍然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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