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8月06日

  本报讯(记者 潘玉娇)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向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近日,江苏召开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江苏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人才、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和实验技术人才等。

  据介绍,江苏现已开始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同时,江苏还将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将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两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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