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讯】记者叶汉亮报道:社民连成员周诺恆去年三月与多人于港铁大围站进行反高铁示威,周未有理会港铁职员警告,继续使用扬声器,遭职员票控违反港铁附例,案件上月被裁定表证成立,控辩双方昨结案陈词。裁判官将案件押至3月17日裁决。
控方结案陈词指,示威人士虽有表达自由,但法律并非对此毫无限制,案发时被告使用扬声器,一旦车站出现火警,其他人有可能听不见警钟响,而港铁附例中并无形容港铁为公众地方,只有在需要执行公安条例时才可形容港铁为公众地方。
辩方则称,示威虽有造成阻碍,但无令公众不能前进,亦无造成混乱,职员在票控时没有考虑到被告的示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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