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今日(11月1日)提醒,明年1月1日终止有关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于香港以外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特别安排。于当日或以后递交至入境处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其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电子签证时均须身在香港。
上一篇::黄埔花园一单位电掣冒烟起火 约50名住客疏散因应疫情,入境处去年4月8日起实施特别安排,循9项入境政策或计划来港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即使身处香港以外地方,也可在其逗留期限即将届满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考虑到社会全面复常、本港与内地和国际旅运稳步恢复,入境处决定于明年终止上述特别安排,让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合资格人士有充足时间安排。
1、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
2、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3、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4、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5、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6、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7、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8、以受养人身份居留;及
9、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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