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朗721事件 林卓廷披露受查人身份案开审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12月02日
涉元朗721事件,林卓廷否认3项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案开审。(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片)

2021年1月6日因参与立法会民主派初选,涉嫌违犯香港国安法而被捕的林卓廷。涉嫌在721事件中,向公众披露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受廉署调查的消息,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

案件今日(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控辩双方承认的事实指,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发生打斗,游乃强在南边围村调查,事后会见记者,他处事的手法被传媒广泛报道。林卓廷被控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1b)条披露受调查人身份,即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正在进行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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