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案黄伟然涉製炸药 还柙11月9日转介区院答辩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10月19日
黄伟然涉製造爆炸品案,还柙11月转介区院审讯。(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片)

「12逃犯」之一的技工黄伟然,涉去年初在上水製DNT烈性炸药,被控製造爆炸品案,今日(1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9日在区域法院答辩,并提出修订控罪日期,获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準。辩方没有反对,亦无担保申请,被告即时还柙,案件届时将以中文审讯。

控方原先的控罪指,30岁机械技工黄伟然被控製造爆炸品罪,在2020年1月16日在沙头角公路吴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称DNT的强力炸药。今将日期修订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

身为12名逃犯之一的黄伟然,除了涉炸药案,还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称他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连同一个称作「废中」的人、一个称作「恩典」(别名「大妈」、「姑姐」、「姑妈」或「Sister」)的人、一个称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通过导致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乔映瑜、邓棨然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止及阻碍对香港警务处的调查及/或因该调查而引发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诉讼。

上一篇:中大二号桥暴动案 5学生暴动罪成今判刑
下一篇:新社联吁加强外佣监管机制 保障僱主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