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讯】记者许嘉信、朱晋科报道:政府就刘小丽、梁国雄、罗冠聪和姚松炎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有法律界人士和议员均指出,政府今次乃依法办事,并无政治考虑。
身为大律师的行会成员、建制派立法会召集人廖长江表示,特首有责任执行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条文的解释,如果律政司审视后,发现有表面证据显示有人无合法宣誓,是有责任提出司法覆核,否则就是选择性检控。
依法提覆核 无政治考虑
行会成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该四人宣誓时的做法超越界线及不庄重,他们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续称,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当局需要依法处理。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强调,任何人若作出违法行为均需负上法律责任,政府对四名议员提出司法覆核,纯粹是依法办事,不存在所谓针对个别议员的问题。
大律师萧震然指出,在香港法制下,上诉庭的案例对其他案件有约束力,而政府考虑过法庭对梁游案的判词内容后,再对其他违反相关法例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动,是负责任的做法,不存在所谓「政治打压」。
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表示,相信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是顺理成章,政府是认为有责任才提出司法覆核,否则可能有人会质疑,民间亦看到问题,政府无理由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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