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郭荣铿「违宪论」 刘嘉华:「特殊情况」说法可保留法官酌情权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6月16日

香港法律交流基金会、「公法里程」主席刘嘉华律师(16日)接受点新闻记者访问时表示,「特殊情况」这类的说明是为了保留法官的酌情权,在成文法及普通法都十分常见(图片来源:点新闻)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今昨日(15日)表示,中央应当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却声称不明白「极特殊情况」的意思,胡乱唱反调。香港法律交流基金会、「公法里程」主席刘嘉华律师(16日)接受点新闻记者访问时表示,「特殊情况」这类的说明是为了保留法官的酌情权,在成文法及普通法都十分常见,郭荣铿明知如此仍要唱反调,根本是断章取义。

刘嘉华表示,因为案件常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而不是法律订立者可以即时预见,因此在订立法例时经常会写上「特殊情况」留有空间,以便法官因应实际情况而採取酌情权,「特殊情况」这类的说明法例上十分常见,不是成文法专有,普通法亦经常出现,在法律条文上可谓无可厚非,郭荣铿的说法是断章取义。

此外刘嘉华律师表示,整个问题需要由基本法18条、19条及20条来理解,根据《基本法》第18 条:「任何列入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範围的法律。」现时港区国安法所负责的範围明显不属香港自治範围。《基本法》第19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国家安全问题已属于国防问题,因为香港亦没有管辖权。《基本法》第2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这将涉及基本法的精神,香港特区权力是由人大常委会所授予,加上中央授权不代表中央不可以自己做,这是香港的现实情况。

刘嘉华表示,成文法与普通法的概念,成文法是规定你可以做的事情,普通法是规定你不可以做的事情,普通法的空间比较大,而成文法的好处是清晰,有不少欧洲国家都採用成文法,法官的角色亦相对地轻,因为国安法本身为成文法,故有需要用回全国性法律写法,有需要写得清晰,以便执行。

(大公文汇全媒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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