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私人检控不容滥用 有权介入并撤回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6月16日
郑若骅:私人检控不容滥用 有权介入并撤回

郑若骅指,不应容忍有人提出毫无事实根据甚至琐碎无聊的私人检控。(新华社资料图片)

煽暴派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近期滥用司法程序,向法庭提出多起私人检控,被指违反公众利益及滥用私人检控权利。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6日)发表网誌指,近期有些人运用私人检控,因此有必要适当地去理解相关程序和原则,以免司法程序被滥用,而导致浪费资源和损害刑事司法制度。

郑若骅表示,提出私人检控的权利是普通法制度下重要的一环,但这项权利有机会遭人滥用,不应容忍有人提出毫无事实根据甚至琐碎无聊的私人检控,或可能怀有不恰当动机或基于政治因素而提出私人检控。律政司会保障私人检控的权利,但必须防止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检控,要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郑若骅强调,裁判官发出传票后,律政司司长有权在任何阶段介入私人检控程序并接手进行检控。律政司司长可以阻止私人检控继续进行(以撤回传票、拒绝签署控罪书或公诉书等方式)、或介入并继续检控、或让私人检控继续进行。简单来说,律政司司长有权撤回检控,申请永久搁置程序或不提证供起诉被告人。

律政司司长有责任仔细考虑一系列的因素以决定是否接管私人检控,以及接管后的行动。《检控守则》已列出一些律政司要考虑的因素,过去亦有案例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原则。同样地,律政司司长的决定亦有机会被提请司法覆核。

(大公文汇全媒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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