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网12月2日讯 日前渔农自然护理署与水警联合行动,截获一艘非法拖网渔船,船上六名渔民各被控以一项使用违禁器具捕鱼罪名。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当中四名涉案的广东籍渔民即时认罪,被判囚2个月,但缓刑一年。而同案两名本港渔民不认罪,案件将会排期至明年1月3日审理。
本案被告为梁东学(44岁)、吴其彪(41岁)、麦留(52岁)、梁鸿翔(39岁),四人同为广东籍渔民。而罗木根(58岁)、黎细妹(55岁)为本港渔民。案情指,在本年11月30日晚上约9时,在香港大屿山以南,石鼓洲以北的香港水域内,使用违禁的拖网捕鱼。水警在涉案渔船上检获约300公斤渔获。
据资料,本港在2012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香港水域内进行拖网捕鱼活动(禁拖措施)。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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