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报网12月1日讯 一名居于公屋的中年妇人,见邻居不时与朋友讨论名牌,出入时又常携带名牌,疑眼红对方富有竟心生贪念,为一只名牌手錶甘作内鬼,协助窃匪从后门进入住宅大楼,再爆窃邻居。涉案中年妇人王淑琴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名,被判处入狱20个月。
本案被告王淑琴(46岁)为离婚妇,依赖综援为生。案情指,被告在本年4月19日开启将军澳健明邨明宇楼的后门,协助身分不明人士入内爆窃本案住宅单位,共偷取偷取一部iPad、6件金饰、3只劳力士錶、3个LV袋、1个Gucci袋,以及颈链、手链等贵重饰物,价值共逾23.3万元。事成后,被告获分赃得到一只力士錶手錶,被告变卖套现获得7000元。
被告在庭上认罪后,辩方求情指,被告离婚需照顾两女,而案发期间被告七旬父亲在内地病重,急需金额要做手术治疗肺病。被告早知邻居家藏名牌产品,至近期误交损友,加上要钱应急才干犯本案。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张天雁指,涉案财物价值不菲,事主邻居不单损失财物,就连家人护照、子女出世纸一同被偷走。上述物品除了被告在港变卖的一只力士錶手錶得以寻回外,其他财物及证件都无法找回。基于事主损失严重,被告量刑起点为入狱26个月,考虑被告过去无案底及认罪,酌情减刑6个月,判被告即时入狱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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