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歪理连篇的「法律界人士」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8月06日
文/兆基

在香港,总有一些人披着「法律界」的外衣,实际上为反对派说话,并向政府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举例来说: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联同30名选委会法律界委员,计划在明天中午(7日)举办所谓的「黑衣游行」,促请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及要求律政司保持独立,不可作出「政治检控」。

表面上看,他们的诉求十分正路,但是细心一想,便能看到他们的立场偏颇。先说独立调查委员会的问题,他们要求成立的原因是什幺呢?调查近日多单暴力冲击事件的爆发成因吗?调查暴徒冲击的背后,究竟有无人在幕后指使?通通不是!

他们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真正原因,是要调查警队在处理示威的时候,有否出现「滥权」的问题。可是,香港现时不是已有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嘛?为何要另设一个所谓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呢?

说到底,是信不过监警会,因为监警会内的成员,跟反对派并非同声同气。简而言之,他们口中的「独立」,从来不是真正的独立!是故,即使政府让步,绕过现存的警监会,另建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只要那些成员不是反对派眼中的「自己友」,他们也是一样不会收货的!

同样道理,他们要求律政司保持「独立」,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独立!他们实际上的要求,是要律政司「放生」所有涉嫌违法的示威者。只要律政司不接纳他们的要求,决定落案起诉的话,反对派便会批评律政司「政治检控」!

其实,真正的政治检控,是指司法部门基于政治目的,打压异见人士的言论自由及政治权利。然而,示威者根本不是和平地表达意见,而是蓄意破坏社会安宁,律政司因此而提出检控,便不能视作「政治检控」。以近日爆发的多宗暴力冲击为例,示威者蓄意毁坏警车及公共设施,利用攻击性武器袭击警员,触犯多条刑事法例,律政司若无其他政治考虑的话,又哪有不作检控之理呢?

由此可见,那些所谓的「法律界人士」,根本是反对派的同路人。他们扭曲「政治检控」的意思,藉此丑化律政司的形象,其真正的目标,根本不是维护律政司刑事检控的独立性,而是製造舆论,藉此迫使律政司「放生」涉嫌违法的示威者!所谓「儒以文乱法」,便是这个意思!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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