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女EO手机 许智峯或随时被立法会扫地出门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5月27日

图:许智峯(中)强抢手机后在舆论强大压力下被迫道歉(今日时报资料图)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去年4月,香港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嫌在立法会大楼内抢走政府一名女高级行政主任的手机并偷阅手机资料,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东区裁判法院今日(27日)上午裁定许智峯三项罪名成立。

香港立法会议员作为公职人员,一旦涉及刑事案被判罪成,刑期长短将会直接影响其从政之路。根据基本法第79(6)条,立法会议员犯刑事罪行被判处监禁1个月以上,将面临被谴责,只要在席三分之二议员赞成便可解除该议员职务。而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9条规定,被判入狱逾3个月,不论是否获缓刑,有关人士不得于5年内参选,意味许智峯将无法于今年底的区议会选举、明年立法会选举,以及2023年再下一届的区议会选举争取连任。

就算刑期不足1个月,许亦未必能逃过被立法会谴责的命运。立法会于去年已因应议员叶刘淑仪向许智峯提出的谴责动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处理。委员会主席麦美娟早前透露,冀调委会可于今年7月休会前完成调查,以尽快递交报告。按现有机制,调委会报告将交予大会作表决,倘若获得在席三分之二议员赞成,便能将许智峯罢免。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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