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 8月1日起可选择牌照有效期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7月03日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7月1日)公布,申请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由2021年8月1日起可选择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的牌照有效期。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首3年(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过度期。于过度期内,未能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但符合指明工作经验的物业管理人(物管人)可申请临时物管人牌照。临时牌照持有人于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监管局的指明课程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準则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现时发出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为36个月,以配合3年过渡期的安排。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此安排提供弹性,让申请人可按自己情况及预算成功完成指明课程的时间,选择合适的牌照有效期及缴交相应费用,以避免缴付多于需要的牌照费。此安排亦可鼓励合资格的临时牌照持有人早日申领正式牌照。」

直至今年6月下旬,监管局已发出了超过1500个临时物管人(第1级)及(第2级)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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