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昨日(10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具体措施为: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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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昨日(10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具体措施为: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