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应用跨境电商平台承接出口订单
我省出台意见力推跨境电商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这是我省统筹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首个专门文件。
为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业态新动能,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2022年和2025年的全省跨境电商发展目标,明确载体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业态模式融合、贸易便利提升、发展环境优化等“五项工程”共20项举措。提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载体功能,建设一批具备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产业园区,引进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和孵化中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赴主销市场和新兴市场布局公共海外仓,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引进平台型龙头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鼓励企业应用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承接出口订单,发展以海外仓为支撑的B2B2C备货模式,发展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等跨境电商进口新模式,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业态融合发展。
省商务厅外贸处负责人表示,将抢抓发展机遇、完善顶层设计,着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与我省外贸规模体量相得益彰。切实推进《工作意见》落地见效,强化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的考核评价。立足我省人才基础、产业集群等实际,挖掘适宜跨境电商发展的产业链优势,针对发展氛围、产业生态等不足,锻长板补短板,支持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各地加快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聚区和企业孵化基地,努力将新业态变成新常态。(记者 邵生余 丁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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