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税款抵扣 与纸质专票同等法律效力
贵州启用增值税电子专票
1月21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在贵州顺利推行。即日起,税务机关免费为全省新办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领用、开具、传递、接受、查询、批量下载等服务。
据了解,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可不用打印电子专票纸质件,直接将电子专票用于税款抵扣、纳税申报、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会计入账等业务。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贵州省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对首次开具、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和操作,顺利开受电子专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徐虹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贵州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确保专票电子化这项利国、利企、利民的举措落地生根见成效。(通讯员 张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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