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为疫情防控出实招
全区各级财政下达防控经费18.28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部署,切实做到党组重视、迅即行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第一时间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贡献财政力量。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各级财政共下达疫情防控经费18.28亿元,全面保障了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疫情防控经费需求。目前,已支出10.62亿元。
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按照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财政厅紧紧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等多方面因素,明确了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
落实疫情期间各项优惠政策。疫情发生后,自治区财政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年初各项既定目标。据了解,1-8月份自治区减税降费累计减免21.62亿元;2020年社会保险费预计减收14亿元左右,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减收6.8亿元左右,工伤保险费减收2556万元左右,失业保险费减收2126万元左右;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在收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后,第一时间向符合条件的6家企业拨付贴息资金150万元;截至9月底,已减免企业商户租金6982万元。
助力各市地积极应对疫情工作。为了促使各市地积极应对疫情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向各市地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2412.39万元;向各市地下达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相关支出)63亿元,其中抗疫相关支出9.7亿元;在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上向公共卫生补短板和口岸疫情防控倾斜,其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31个,安排资金11.25亿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8个,安排资金5.39亿元。(记者 杨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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