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港政策提升再保险竞争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12月18日

  中银保险再保险部黄子琦

  2017年5月16日,原保监会与香港保监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在偿付能力等效互认过渡期内,视同对方已经达到等效资格并给予等效条件下的监管优待政策。

  过渡性优待惠港

  根据此框架协定,双方同意给予对方过渡性优待,即承认对方的偿付能力监管效能与己方等同或相近。按照偿二代规定,离岸(非内地成立、注册)再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基础因数比本地再保险公司高,意即内地保险公司用再保险作风险转移时,使用离岸再保险公司所需的资金比用本地再保险公司高,从而令内地保险公司优先选用后者。由于香港现时与其他非中国司法管辖区同被归类为「离岸」地区,此安排即在「离岸」与「在岸」之间新增一个类别。

  续以上所言,经计算并比较有关资本要求的基础因数,离岸再保险公司可高达0.588,而此惠港措施实施后则下降至0.087。简单而言,该大幅度的下调是政府通过政策促使内地保险公司多选用香港本地再保险公司,支持香港再保险业的发展,令香港再保险业有更大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长远而言将会令香港在作为再保险和风险管理中心方面有更高的认受性。另一方面,此政策也将促进内地保险公司与香港再保险公司合作,从发展和技术支援角度来看都有互惠互利的作用。

  吸引人才业务回流香港

  从现实情况来看,香港作为全球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再保险作为金融业的其中一环,理论上凭着本身得天独厚的优势,包括最自由经济体、低税率政策等,香港应该成为亚太区再保险中心,惟现时情况却被远远抛离,因此提升香港再保险业的市场地位刻不容缓。全球最具规模的再保险集团于亚太区的落脚点集中于新加坡,例如全球再保险费收入最高的瑞士再保险近年(2013年)把亚太区总部定于新加坡,去年成立分支机搆瑞士再保险亚洲(SwissReAsia),把所有亚太区业务整合,而其香港办公室由过往与新加坡并列分公司,转型为新加坡总部的分公司,对香港再保险业地位来说无疑是重大的挫败。另外,于本港经营多年的博纳再保险(PartnerRe)和通用再保险(GenRe)也曾经考虑撤离,并把重心迁移至新加坡,而亚洲资本再保险(AsiaCapitalRe)已把部分业务转移至新加坡处理,现时香港分公司规模由数十位员工急跌至不足十位。从以上例子可见,亚太区再保险业有新加坡独大的趋势。但是通过不同的优惠政策,香港再保险业有望迎头赶上,与新加坡竞争成为亚太区再保险中心,使香港的业务和人才不是继续流失到其他金融中心,而是由其他离岸中心回流香港。

  除了再保险业外,此政策亦可以成为未来香港和内地保险业相互交流、合作的试行点,加强香港和内地保险公司的合作,包括香港在大湾区内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产品后的服务,反之亦然。随着大湾区规划发展,可以预期本地和内地于保险上的交流日趋紧密,互补不足,并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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